017 资助计划一览表及介绍
发布日期:2011-07-25浏览次数: 字号:[ ]

资助计划一览表及介绍

   

  资助计划一览表

  1、“两免一补”资助计划

  2、师生“一对一”结对帮扶计划

  3、“扶困助学”基金资助计划

  4、贫困大学新生资助计划

  5、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

  6、“春蕾计划”资助

  7、“希望工程”资助计划

  近几年来,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一直把资助贫困学生工作作为建设和谐教育的突出重点来抓,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全县以“两免一补”为主体、以各乡镇“扶困助学基金”为辅助、以社会力量救助为补充的贫困生救助网络逐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特制定如下资助计划。

  1、“两免一补”资助计划。自2005年秋季开始,我县在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实施了“两免一补”,累计筹集资金932万元,救助学生28158人次,并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了“三免一补”的免费义务教育。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应首先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经学校、乡镇教体办、县教体局逐级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2、师生“一对一”结对帮扶计划。自2007年1月开始,全县教体系统广泛开展了师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全县教职工接对帮扶学生5700余名,解决帮扶对象一学年必修课本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同时每名职工根据自身情况,为帮扶对象购买学习用品,进行见面谈心,加强与帮扶对象的沟通,密切师生关系,做到思想上教育,学习上指导,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

  3、“扶困助学”基金资助计划。在城区和13个乡镇已全部建立起扶困助学基金,资助局属学校、民办学校和各乡镇的贫困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到目前,累计筹集资金354余万元,已资助学生7000余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者,可以得到“扶困助学”基金的资助。

  4、贫困大学新生资助计划。每年5月份,县教体局在高中学校开展贫困生摸底调查,建立高三贫困生档案,通过市教育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民政局、科瑞银投资有限公司、汇源集团、金太阳商城等渠道,对当年新录取的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大学新生应首先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沂源县贫困大学生申请资助登记表》,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后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上报的贫困学生通过查看证明材料、实地访查、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核实,最后确定资助对象,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实施资助。

  5、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精神,从2007年秋季开始,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项政府助学金按照在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8%的比例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分为1档500元,2档1000元,3档1500元。

  6、“春蕾计划”资助。通过县妇联发动社会各方面奉献爱心,积极为“春蕾计划”筹集资金,资助贫困女童。

  7、“希望工程”资助计划。通过团县委对贫困学生事实“希望工程”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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