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考试相关政策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下达淄博市2007年普通高中规模内招生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淄博市2007年部分普通高中挖潜扩招计划的通知》和《关于下达淄博市2007年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规模内招生计划和挖潜扩招计划,今年全县普通高中共招收 84个班、4512名学生。沂源一中招收40个班、2240名学生(规模内招收1680名学生;挖潜扩招560名学生,其中扩大班额112名);沂源二中招收20个班、1120名学生(规模内招收840名学生;挖潜扩招280名学生,其中扩大班额56名);英华学校招收10个班、480名学生(其中,前150名免缴培养费,只缴杂费等正常费用,但须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中考成绩全县排名2500名内);鲁山学校招收14个班、672名学生(其中,前150名免缴培养费,只缴杂费等正常费用,但须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中考成绩全县排名2500名内)。沂源一中、沂源二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比例为规模内计划的30%。鲁山学校、英华学校面向全市(外市)招生比例不限。
2007年全县招收计划内艺体特长生182名,计划外艺体特长生132名,共314名。其中,沂源一中计划内招收田径5名、男篮2名、女篮2名、乒乓球2名、男排2名、女排2名、音乐28名、美术56名,计划外招收田径15名、男篮5名、女篮5名、乒乓球3名、男排3名、女排3名、音乐12名、美术24名;沂源二中计划内招收田径5名、男篮5名、女篮5名、男排5名、女排5名、乒乓球男女各3名、音乐14名、美术28名、健美操男女各5名,沂源二中计划外招收田径 8名、男篮5名、女篮5名、男排5名、女排5名、乒乓球男女各3名、音乐6名、美术12名、健美操男女各5名。
2、职业教育
今年职教中心学校计划招生1500人,继续实行春夏两季招生,春季已招生954名,夏季招生546名。夏季招生,同普通高中招生一并填报志愿,由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新生录取名单一式两份,一份报基教科,一份报职成教科。
二、招生与考试办法
<一>高中招生
(一)统一考试科目
初四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初三的统一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地理,在2008年的中考中不再考试。
各科目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70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各50分。
统一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中考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考试时间:6月11、12、13日共三天。
6月11日 8:00-10:00语文 (初四)
15:00-17:30理科综合(初四)
6月12日 8:00-10:00数学(初四)
15:00-17:00 英语(初四)
6月13日 8:00-10:30文科综合(初四)
15:00-17:30历史、生物、地理 (二)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英语口语,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
1、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采取考查的形式,全县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学校按照统一时间自行组织,教体局监督抽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采取考查的形式,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3、体育 体育采取考查的形式,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4、英语口语 英语口语采取考查的形式,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5、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采取考查的形式,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艺体特长生考试
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特长生考试指导意见,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评定办法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执行。 2007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今后将逐步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中考录取中的权重,并按适当成绩计入考生总分。
(五)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破格免试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录取。志愿填报于考试前进行。
1、破格录取 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教体局批准,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
2、综合录取 综合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主要依据学生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3、特长录取 特长录取是对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除考虑学生综合成绩外,主要依据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规模内计划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挖潜扩招计划中的特长生录取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普通高中录取的其它有关政策
规范加分项目,并随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将加分政策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2007年加分项目和分值调整为:
1、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考生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2、德育类: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
3、艺体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初中组单项比赛第二名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艺术考级获得八级以上证书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报考艺体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4、科技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小学科技创造活动竞赛或评比,获个人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的专利评比,获“十佳专利发明奖”和 “优秀专利发明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
5、竞赛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的考生,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具有加分项目的考生,报名时交原始证件,否则不予加分。 在我县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子女可以在我县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